在此我们以一个案例来说明前面提出的三个原则:
原则一:以虞待不虞者胜
原则二:朝三暮四
原则三:声东击西
案子的前期一直是一位老销售Z(他的资格老到光在某一IT巨头处就工作了8年)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接触。约定谈判时间后,他把工作交待给一直工作在二线的R(这本身就欠妥),并在审核了R草拟的合同后,断言客户会很容易被说服,因为客户十分喜欢其解决方案,客户的财务状况也极佳。所以这一次R出面,是去轻易摘取胜利果实的事情。
R从业多年,还是第一次遇到天上掉馅饼的事情,所以兴冲冲地和工程师来到谈判现场。但事情一开始就不妙。对方的谈判“主攻手”,一上场居然把腿翘到会议桌上。没等R陈述完草拟的合同内容,就说:“我们从来就不先掏钱买东西,从来就是先用,用满意了再说!”
这简直就像一盆冷水泼下来,R顿时心凉了一大截,不过他同时也清醒起来。在继续“耐心”听对方“唠叨”之际,R写了张条子,递给工程师,上面写的是:“今天谈不下去了,我们的任务是保证谈判不破裂,保持对话。”
工程师虽然很年轻,却十分机灵,马上悟到在这种谈判氛围下谈下去,会死得很难看。他瞅准一个话缝,插嘴进去开始了长篇大论,又是技术澄清又是服务内容。
R看对方在年轻工程师的高谈阔论下已显出疲态,适时地说:“要不,今天就谈到这里。今天双方在技术部分达成了以下共识……”言罢,双方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并就明天的时间安排达成口头协议,总算没有白谈。
这再不是“馅饼”了,简直是块烫手的山芋。回到酒店,R一边和工程师用晚餐,一边讨论今天的谈判:技术部分的确没有太多问题,明天再核对几个指标就行了。关键是商务部分,前期工作根本就没覆盖到“主攻手”-商务部门的负责人,而他的级别甚至比技术部门负责人还高半级。Z和R对对方商务流程和决策人都知之甚少,更不用说对方的期望值了。所以应该说根本还不具备商务谈判的基础。那么,现在的问题就是要“补课”,尤其是补上对“主攻手”的工作这一课。而在这么紧急的情况下,最佳的方式就是能找到对“主攻手”有影响力的人。
形势分析清楚了,任务也明确了。R马上查阅自己的销售档案,找到了一条有用的线索。当晚即委托对方,最迟在明早上班前和“主攻手”联系,以便及时施加影响。R的话说得很委婉:
“也不需要让他太为难,只是告诉他大家都是朋友就行了。”但以R平时的为人,朋友们都愿意倾力相助。所以很快就得到回话:
“他说他知道了,一定尽力而为。”
第二天一早,R和工程师仍然先到会议室等候。作为级别最高的谈判人员,“主攻手”最晚到。他迈着如常的大步,但进屋时还是有意无意地看了R一眼。R恭敬地喊了声“xx总”,算作是问好了。但接下来的情况却出人意料,“主攻手”和其他人低语几句后,宣布:“今天我们暂时不谈了,我们内部要先讨论一下。你们明天再来吧。”
工程师还要争辩什么,被R一把按住。R一边应承“主攻手”: “好,好,好。那我们明天再谈。” 一边对工程师说:“你不是还要去调整几个参数吗?”说着拉起工程师就走。
几乎一整天,工程师都在客户那里“工作”,一有新情况就通知在酒店修改合同的R。晚上,R约“主攻手”共进晚餐,对方简单地以“大家都是朋友,用不着”推辞了。R分析“主攻手”原来是以杀价为唯一目标,但现在由于在内部态度转变太大,承受的压力也很大。所以现在的关键是准备好谈判的“弹药”,让“主攻手”有所成就,以舒缓其压力。
Z 见势不妙已经赶来和R汇合,商量的结果是:根据形势,虽然大家还在商务谈判外围周旋,但已到了决战时刻,所以在第三天的谈判中可以在技术方面作较多让步。而在付款等方面的让步,面子要给“主攻手”。关键是价格要守住。于是大家又重新整理了一遍可以满足的条件,特别考虑了付款方式,其策略是坚持先付全款,对方会要求实施完付款,在“主攻手”出面后,退让到分成4次,如果需要可以退让到分2次,而底线是让对方分4次书面确认,然后1次性付款。
Z毕竟是老销售,第三天一上场,不仅“开幕词”说得头头是道,把各种条件也包装得“如花似玉”。“主攻手”的态度也有很大转变。谈判进行得比较顺利,双方各有一些让步。当然根据事前确定的战术,看起来R和Z这一方作的让步较多。
但眼看预定的谈判时间就要到了,敏感的价格问题仍然未被敲定。双方还是离开具体数字,在外围大谈各自的“苦处”。最后还是由Z打破僵局:
“那你们到底希望的价格是什么?”
“主攻手”说出了他们的希望。R和Z都暗暗舒了口气,因为对方的期望值还在合理范围之内。考虑到“夜长梦多”,R和Z果断决定只要对方同意目前的共识可以形成正式合同,就可以不再纠缠一些不够完美的条件了。当然,R和Z的回答还是:
“这个价格我们都作不了主,要XX级的老板才能批准。如果这是你们最终决定,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申请。”
几天后,经双方法律部门审批,一份双赢的合同终于签订了。